1. 复出口,如果在出口业务中需要产地证?
办理原产地证注册须知 1.提供证件: 出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本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本局保存留底。 2.在相关业务窗口领取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一式二份,分别由注册企业和本局保存)和普惠制调查记录附件。 关于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和普惠制调查记录附件的填写: 原产地证注册登记表第2页,须法人代表本人在相应栏目中签字,签字章无效。单位加盖公章。 第3页,销往国别栏填写产品主要销往的国家。须盖签证用中英文对照章(不带法人签名) 第4页工厂主要加工、生产设备,生产型企业必须填写,进出口公司可不填。 第5页产品清单,要求填写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和产品输往国别,证书类别栏填写需要签发的证书(FORM A\ CO\ FORM E\ FORM F\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年审记录不必填。 第6页,要求法人代表手签,以及填写公司产地证业务指定办理人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个人信息、手签笔迹,须贴彩照。 普惠制调查记录附件,根据注册表中第5页产品清单的内容,填写相应产品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的情况。每个品名填写一张普惠制调查记录附件,附件可复印。其中,计量单位,指即该原料的计量单位;单位用料和单位用料价值,指每一件成品使用该原料的量,和该使用量的价值。附件左下角要求被调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给惠国加工标准摘要栏可不填。 以上资料,任何注册产地证的单位均需提供完整。注册费用500元整,必须使用工商银行卡刷卡付费。 出口单位应怎样办理普惠制签证申请手续?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是我国政府授权的签发普惠制产地证的唯一的机构,签证手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办理。 (1)注册登记。 申请普惠制产地证的单位,必须事先持有审批机关批准其经营出口业务的证明批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有关文件,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从事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及补偿贸易的单位还得提交承办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或补偿贸易的协议,合同付本及本批产品成本明细单等有关文件。检验检疫机构经过审核和调查,对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 (2)逐批申请签证。 申请单位应在货物出运前5天,逐批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证,提交:A、填制正确、清楚的普惠制产地证电子申请书;B、缮制正确、清楚,并经申请单位手签和加盖公章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A一式三份;C、出口商品商业发票副本一份。D、含有进口成份的产品,还得提交“含进口成份商品成本明细单”一式一份。E、复出口去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还得提交缮制清楚的、经申请单位手签并加盖公章的“日本进口原料的证明”(CERTIFICATE OF MATERIALS IMPORTED FROM JAPAN)一式两份,及来料(或进料)发票副本和装箱单。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后,认真审核证书各栏内容,必要时派员去生产厂核查,经查无误的,即予签发。 (3)申请更改、后发。 普惠制产地证经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后,申请人需更改证书内容的,必须征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全数退回原证,填写更改单,提交更改凭证和重新缮制的普惠制产地证一式三份,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后重新签发。 特殊情况下,货物出运时未申请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出运后外商又要求格式A时,申请单位可办理申请手续,但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货物确已出运的证明文件,并在普惠制产地证书备注栏内注明“后发”字样。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后,决定能否签发。
2. 一般退运操作都有哪些?
1、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成品退运 如果已经退税先到税务局办理补税手续,凭已补税证明到海关办理退运报关。没有的话,就请税务出具未退税证明,然后拿出口报关单、核销单和复入境报关单等单据,到外汇局办理核销。 文件部分:退换协议、原出口退单、新的进口文件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没有什么限制
2、进料加工方式出口的成品退运 进料成品退换须提供:退换协议、进口文件、原出口退单、进料加工手册以及国税部门和外管部门的有关证明;如果该手册已经在海关办理核销手续,应提供主管海关的手册已核销证明(未核销不需提供证明),贸易方式申报为进料成品退换,最好不要报修理物品,因为如果要报修理物品的话,有可能需要交纳退运成品相应税款的保证金、待货物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口后、向海关申请退还。而且一般进料加工货物海关是不接受修理物品的,除非你有特殊原因。
3、无单证成品进口的退运 有些产品因为出口方式等问题,造成进口时没有单证,无法按上述方式申报,那只能走一般贸易进口和包税进口的方式了。一般贸易进口的成本比较麻烦,所以大部分都是选择都是从香港中转进口退运!这样成本比较低,手续也非常简单,只要退货到香港,然后交给快递公司,快递进来就好。
3. 复进口复出口的原因?
复进口(Re-import)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国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国内,也称再进口。
复进口多因偶然原因(如出口退货)所造成。
国货复进口,是指在本国生产制造,并已实际出口离境的原产于本国的货物,在未进行加工改变货物状态的情况下,因某些原因需要重新中转复运进境。
复出口是指外国商品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制造又出口,也称再出口。
复出口在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本国化出口(nationalized exports),本国化产品出口。很大程度上同经营转口贸易有关。扩展资料:认为企业是为了争取享受优惠政策:认为上游企业为享受某些优惠政策而将原本国内销售产品出口,提高出口比例,再由下游企业保税进口。
我们认为这一观点也是不成立的。
首先上游企业是供应商,下游企业是客户,按贸易惯例而言,供应商一般是听命于客户的,反过来由客户为满足供应商的出口业绩而改变自身的采购模式,并且徒增许多物流成本和时间,其可能性微乎其微。
其次下游买家以保税方式进口,如果其加工产品最终没有返销出口的话,该企业将承担料件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于说关税的成本是多增加的,如果增、退税率间有差异的话,其还将承担这差异部分的成本。
所以说这种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有可能的是买家以保税方式复进口国货,其加工产品最终返销出口,这就又回到第一个问题了。
4.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 外贸 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1、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 进出口 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为计税依据;对库存出口商品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衡购进单价 2、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普通发票所列销售金额/(1+征收率)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有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金额 3、 外贸 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回收后 报关 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税依据为购买加工工资物的原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应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产品退税率确定。 (二) 外贸 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税额的依据 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 报关 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三) 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免)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自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离岸价格”、“ 海关 已 核销 的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和“当期进项税额”。 1、 采用“先征后退”办法计算 出口退税 的,退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即为外销收入。 2、 采用“免、低、退”办法计算退税的,退(免税)依据当期进项税额或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 3、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计税依据,一是外销收入,除上述依据外增加 海关 已 核销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没有自营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退税依据可以比照上述第1条办理。但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一律免征增值税。 (四) 出口货物应退(免)消费税税额的依据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消费税货物,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或出口收入予以免征消费税。
5. 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
生产出口退税操作流程:一般纳税人资格备案—进出口备案—开立外币账户—退税备案—税局核验生产场地的生产能力和财务核算能力—采购原材料获得进项发票并认证抵扣—报关物流—收取外汇—退税申报—待税局审核通过—待收退税款材料:
1)报关单。
2)出口销售发票。
3)进货发票。
4)结汇税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必须以退税企业名义报关出口2、收汇金额必须与报关金额币种及金额总体保持一致3、备案单证齐全4、交易真实合法5、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确认出口收入的汇率以报关单出口日期的月份为准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徐汇区税务局-《上海市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3.0版企业端操作手册》等
6. 海关中已结关是什么意思?
已结关是代表报关完成,也就是缴税完成的意思。
结关是指对经口岸放行后仍需继续实施管理的货物,海关在固定的期限内进行核查,对需要补证、补税货物作出处理直至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结关:是指海关在加工贸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其进口、复出口及余料情况进行核对,并经经营单位申请办理了经批准内销部分的货物的补证、补税手续,对备案的加工贸易手册予以销案。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结关:是指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含经批准延期的)暂时进口货物复运出口或者暂时出口货物复运进口,并办理了有关纳税销案手续,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结关:是指有关进口货物到达海关监管年限并向海关提出解除监管申请,领取了经主管海关核发的《海关对减免税进出口货物解除监管证明》,完全结束海关监管的工作程序。
7. 请问关于维修货物进出口按什么方式申报?
一般贸易形式退运
案例一:深圳某公司,出口了一批货物到外高桥保税区仓库内,后发现该货物品质有问题,需回到国内进行调换或修理。 解析:保税区一般贸易旧注塑机进口报关形式退运是指商品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完成出口申报,商品在区内使用过程或销售过程中发生品质或规格型号不符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需将该批货物退回国内进行调换或修理。上述案例即是一个典型的“ 一般贸易货物” 退运修理。由于该出口货物已在保税区内申报,所以对这种情况的解决方法便是:先向海关提供商检局出具的该商品的品质检测报告,经海关批准后,以退运货物的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并经海关查验合格后,予以免税,货物即可离开保税区。 该贸易方式中需向海关提供原出口报关单、核销联、退税联、原出口核销单、仓库提单、发票、装箱单、报关报检委托书等。 案例二:上海某医疗进出口公司,与保税区内某贸易公司签订协议,以一般贸易形式进口一批医疗设备,缴纳相关税款后,在区外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后需退回到保税区公司进行修理(进口货物在保修期内),待修理后再复运进口。解析: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提供商检局出具的商品品质报告,经海关批准后以“ 其他” 的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待修理完毕后再以“ 无代价抵偿” 的贸易方式申报一票进口,复运进口免征进口关税。该退运方式中,在保税区内的货主或代理人要关注的是允许复运进口时间限制和货物是否可以退运,以及在维修后,再复进口到国内时是否要缴纳“ 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根据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享受免税的条件仅有“ 品质或者规格原因”,且除此之外的退运货物贸易方式,虽是退运货物的申报但均不可享受免税。 该贸易方式中客户需提供原进口报关单、情况说明、退还协议、经营单位所在地商检局出具的商品品质检测报告、报关报检委托书等。 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说明 贸易代码 注意事项 退运货物 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则规格不符退运进境。 4561 如:退运复进口后享受免税需严格按照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如下: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 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请务必对此规定引起高度重视!避免向海关提出类似“发错货物”的理由,这虽然是正当理由,但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四十三条的规定,不享受免税进口。 常见类型三:境外货物需到保税区内寄售型仓库维修 案例:某国外公司向万历咨询,其货物需到保税区内某寄售维修仓库进行设备维修,后再运回到国外,问具体如何操作办理? 解析:该种类型其实是指国境以外的货物或在区外口岸海关出口的货物,发生品质等原因需要到保税区内进行维修加工或更换零配件后再出境的货物。对于此种情况首先需持有维修加工手册,并经保税区管委会批准、保税区海关审批同意后,再以“物品修理”的贸易方式申报进境,同时在备注栏内注明修理费。到待货物出境时申报出境。客户需提供运单、发票、装箱单、维修协议及报关报检委托书等相关单证。 在该贸易方式操作中,关键是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需要保税区管委会品批准备案后,经保税区海关保税科同意具有维修资质的企业,同时应持有保税区维修加工的手册“以W 为首位的手册”。
二手注塑机进口报关 二手贴片机进口报关 二手数控机床进口报关 贸易方式 贸易方式说明 贸易代码 注意事项 修理物品 指进境或出境维护或修理的货物、物品 1300 在从事该类商品修理时,需注意区内寄售维修型仓库是否有相关的资质